3月1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决定,今年在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试点。
公开采购意向对政府和市场都是好事,既能让政府采购更透明高效,有效防范腐败,也能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信息,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
从去年底到现在,政府采购领域的改革鼓点很密——
去年12月,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今年1月,财政部发布《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推进统一全国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关工作。
今年2月,财政部公开“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将政府采购法(修订)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列入其中。同时列入的还有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规章项目。
政府采购改革的大方向究竟是什么?
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这次会议指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六方面任务:
一是要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以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为重点,推动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三是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是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契机,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五是以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支撑,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是以推进采购代理机构和专家业务转型为突破,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准。
不仅是中央层面,今年以来,各地的政府采购领域改革也不断提速,而且将改革与助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紧密链接。
比如,北京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采购人执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时,原则上应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黑龙江近日出台政策,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采购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对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由6%-10%统一调整为10%,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浙江要求各地积极推动本地区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浙江制造精品及其生产企业入驻政采云平台制造(精品)馆,积极落实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和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内蒙古提出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到2020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统一政府采购业务办理平台,实现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的实时对接、业务协同。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提速和深化,不仅能让政府花钱更透明更讲绩效,也能促进更多企业发展,带动更多好技术、好产品应用。我们期待系列改革能够蹄疾步稳发力,不折不扣落地,真正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双赢!